中央政府网站 | 贵州省政府网站| 无障碍| 关怀版
个人中心
首页 » 新闻动态 » 通知公告
州科技局关于发布2025年度黔东南州科技支撑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视力保护色:

各县(市)科学技术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相关工作部署,现启动2025年度州级科技支撑计划项目申报,并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定位

科技支撑计划项目主要支持面向黔东南州重点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和社会公益科技需求开展科技攻关,突出产学研合作协同创新,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促进社会公益事业进步,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申报方式和时间

(一)申报方式

通过黔东南州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网址:https://xmgl.qdnkjj.com)进行网上申报,无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涉密内容线下申报,如申报方式有化将另行通知。

(二)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时间为系统开放之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18:00。系统开放时间另行通知。

三、申报程序 

(一)项目凝练阶段

各县(市)科技局和州直相关单位组织本辖区、本单位科研人员根据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和项目申请书(附件2)开展项目凝练,准备相关附件材料。不符合项目申报指南支持方向的将不予受理。

(二)系统填报和推荐阶段(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1.申报主体获取申报身份

(1)未注册账号的项目申请人,需登录服务平台或贵州政务服务网(黔东南州)完整,如实填写相关信息进行身份注册。

(2)在贵州政务服务网(黔东南州)已注册过账号的项目申请人可直接登录,并核实、完善、更新涉及项目申报条件的信息。

(3)每个企事业单位第一个注册人员应为本单位(企业)的科研管理人员,负责完善本单位(企业)信息及管理、审核本单位(企业)人员和申报的项目。

2.申报主体在线填报申请书

项目负责人严格按照本通知及指南、服务平台提示要求,填写申请书(含签字页)、附件材料,确认无误后在线提交至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对项目申报负全责,须逐项检查类别、名称是否一致,避免出现材料缺失、页面不清晰、文件无法打开等问题,确保申报内容及附件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其中申请书中项目参与人员签字页须下载打印并经所有参与人员本人签字后扫描上传至服务平台,签字页原件由项目负责人留存备查,因内容不全或者不符合要求无法通过形式审查的,责任由项目负责人自行承担。涉密内容不得在网上填报。

3.申报单位线上审核

申报单位履行管理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本通知及指南要求, 组织开展本单位的项目申请工作,对项目负责人的申请资格负 责,按要求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履行审查职责,及时在 线完成项目申报审核和提交。对符合申报条件及要求的申报项 目,申报单位须下载申请书单位盖章页,盖章后扫描上传至管理 系统,并在线提交至归口管理部门。在立项前如有负责人调离等 重大变动情况,应及时向归口管理部门和州科技局报告。由于财政资金预算额度有限、立项数量有限,每个申报单位本次项目申报数量不得超过10项,如果推荐项目超过10项按推荐时间先后顺序选取前10项纳入形式审查和评审项目推荐单位于72日前以书面形式明确推荐意见

4.归口管理部门线上推荐

归口管理部门应认真履行审核和推荐责任,确保推荐的申报 项目真实完整、符合要求。州属或州内省属高校、医院、科研院所等企事业单位具有独立人事和财务权限的,可直接向州科技局 申报,无独立人事和财务管理权限的,需经负责其人事和财务管 理权限的州直业务主管部门作为归口管理部门推荐至州科技局; 其他企事业单位须按属地原则由所在县(市)科技管理部门作为 归口管理部门推荐至州科技局。归口管理部门应认真核查申报材 料的真实性,及时完成审核和推荐,不需要对推荐的申报资料盖 章,对符合申报条件及要求的申报项目不得拒绝推荐,对不符合 申报条件及要求的申报项目不作推荐的应说明理由。

5.项目撤回与修改

申报截止日前,项目负责人可在线主动撤回项目申请书进行 内容修改或补充完善附件材料。修改完善后,按照上述申报程序 和要求进行在线审核及推荐。

(三)形式审查

1.申报结束后,州科技局对项目进行集中形式审查。对通过形式审查的,予以受理;对未通过形式审查的,不予受理,并通过服务平台向项目负责人一次性告知审查结果及具体理由。

2.对形式审查结果有异议的,根据复审有关通知,项目负责人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服务平台向州科技局提出复审申请并允许补正1次,补正后的材料仍不符合本通知及指南要求的,将不予受理。逾期提出或未提出复审申请的,视为放弃补正权利,不予受理。

3.形式审查及复审均未通过的项目,视为申请人未成功申报项目,不作为限项申报的情况。

4.项目形式审查贯穿项目申报、评审、立项全过程,如发现不符合本通知及指南申报条件和要求的,或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不受理和取消评审、立项等处理。

5.申报项目一经受理,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主要参与人员(排名前3成员),不得降低或减少考核指标。

四、申报主体要求

(一)申报单位要求

1.资质资格。申报单位须为黔东南州所属的或在黔东南州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的企事业单位,且正常运营1年以上(时间计算截止为本指南发布之日),具备良好的社会信用,近三年内无不良公共信用记录、无违反科研诚信或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各级国家机关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

根据“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的有关要求,产业类关键共性技术方向重点支持企业或企业联合科研事业单位申报。

2.条件保障。申报单位应具有完成项目所必备的人才、技术装备等基础条件,科研和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运行管理规范,具备一定的经济实力,能够为项目实施提供资助经费2倍以上的配套资金(高校、科研院所和医疗卫生机构等事业单位除外),并出具配套资金承诺书。高校、科研院所和医疗卫生机构等事业单位单独申报的社会公益性方向项目根据项目需求和单位具体情况配套资金。

3.研发费用归集。申报单位为事业单位的,需独立核算项目经费,设立专账以确保专款专用。申报单位为企业的,须建立研发费用辅助账,有研发投入且按会计准则进行会计核算,并在管理系统如实填报上年度企业研发投入情况和相应佐证材料。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建有研发机构、研发投入强度大的企业。

4.联合申报。多家单位联合申报项目的,牵头单位须与参与单位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协议签署时间和各方责任、目标任务、经费分配,以及项目实施形成的科技成果权益归属等,并将完整的合作协议(加盖所有合作单位公章)作为附件提交,每个项目参加单位原则上不超过3个。

(二)项目负责人要求

1.年龄要求。项目负责人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9年12月31日<含>以后出生)。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年龄在40周岁(1984年12月31日<含>以后出生)以下的青年科研人员。

2.身份要求。项目负责人须是牵头申报单位或参与单位的全职在职人员,并长期从事科学技术研究活动,保证有足够的时间投入申报项目的研究工作,无不良科研诚信记录。项目负责人需从其实际工作、并有固定劳资和人事关系的工作单位进行申报,严禁挂名申报。如确因项目实施需要,申报单位将非本单位全职在职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的,须与其签订同项目执行期相适应的兼职聘用合同或合作协议,需明确合同或协议签署时间和约定工作时间、任务等,并将完整的聘用合同或合作协议作为附件提交。各级国家机关公务员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

3.能力水平。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本科以上学历,是该项目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的科研人员,具备领导和组织开展创新研究的能力。

(三)限报和不予重复立项情形

1.个人限报情形

(1)为保障科研人员有足够时间投入研究,同一人员牵头申报本年度州级科技计划项目不得超过1项,参与项目申报不得超过2项。

(2)申报开始日(本通知发布之日)前,项目负责人主持承担在研州级及以上科技专项资金支持的在研项目有2项及以上的,不得牵头申报。

3申报开始日(本通知发布之日)前,项目负责人主持有到期3个月以上未申请验收的各级各类科技项目,或因非不可抗力因素导致项目验收不通过或撤销项目(已整改并通过验收的不受影响),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项目承担单位为企业的,该限制适用于整个单位。

2.其他限报情形

(1)不得将已成熟的技术或明显落后于现有技术的研究内容进行申报。不得把在研或已结题各级各类财政科技项目的相同或相近研究内容,在不同年度、不同部门以同一项目负责人或者不同项目负责人的名义重复申报;同一个项目只能通过一个单位申报或推荐,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一经发现有此类情况,重复项目一律不予受理,并按照有关规定将负责人纳入科研诚信记录。

(2)所申请项目的研究内容是基于其他财政科技项目渠道资助的项目(以下简称“原项目”)提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在申请书中说明受资助情况以及与所申请项目的区别与联系,并提供原项目研究主要内容等材料。州科技局根据所提供的材料进行判定,视项目内容决定是否予以立项支持。

财政科技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中央财政科技项目(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等),贵州省财政科技项目(包括基础研究计划〔含自然科学类,原科学技术基金,原联合基金〕、科技支撑计划、科技成果应用及产业化计划、科技重大专项计划,省级科研机构创新能力建设专项等);其他省(市、自治区)、市(州)级科技项目等。

3.不予重复立项情形

项目负责人将同一研究内容用来申报本次项目和省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的,若在本批次项目确认立项前获得省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立项的,州级将不予重复立项支持。

五、项目内容和考核要求

(一)内容要求

1.申报项目名称不必与选择的支持方向保持一致,可根据研究内容自行命名,但应统一按照“XXX研究(研发、研制)”的格式规范命名,其中“XXX”指项目研究涉及的技术、产品或装备等。

2.为区别于基础研究计划类别,本计划类别注重研究内容的应用性、实用性和适用性,原理性、探索性、机制性以及没有明显的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等研究内容不在本计划类别支持范围。本计划类别应设计有应用或示范内容,需设计研究内容应用或示范前后的投入产出比等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产出指标(详见考核要求)。

3.原则上不支持指南支持方向以外的项目,项目申报没有标注符合支持方向或者虽标注项目支持方向,但实际申报内容与本指南申报方向不相符的,将不予通过形式审查。研究内容与已获支持的州级以上科技项目相识度较高的不予立项支持。

(二)考核要求

为突出本计划类别的研究价值,夯实研究(研制、研发)内容,能够进行下一步量产或大规模推广的基础,本计划类别考核目标必须明确技术指标、经济指标和社会效益,目标设计重点以突出应用性、实用性、适用性和可印证性为原则,要进行项目研究与应用前后情况对比分析,能定量的要定量,不能定量的要定性。

1.定量指标设计

(1)技术指标。新技术(工艺、材料、产品和服务等)带来参数/状态等的对比情况,技术规程、技术标准,高质量论文等数量,人才培养数量,专利申报/授权数量等反映技术进步的指标。

(2)经济指标。与项目实施之前相比,统计项目实施期间新增销售收入、市场份额、利税、投入产出比、研发投入(投资)回报率、客户忠诚度(重复购买率)等反映经济效益的指标。

(3)社会效益指标。与项目实施之前相比,项目实施结束后疾病发生率、减灾对比数量、客户满意度等反映社会效益的指标。

2.定性指标设计

定性指标的内容设计要有论证过程,即:表明研究内容如何能够对经济和社会发展产生提升作用或表明新技术(工艺、材料、产品和服务等)如何影响经济和社会发展,不得仅以主观描述(例如:产量得到提高,经济得到增长等模糊性描述)设计考核指标。

六、其他事项

(一)设立4个类型优先支持专项,属于优先支持专项的项目,在专家综合评分基础上给予一定加分,总分超过100分的以100分计,同时符合不同加分情形的不累计,按就高原则计算。

    1.博士专项:州内青年博士(40周岁以下)与企业围绕重点产业发展需求联合申报的项目,青年博士作为项目负责人的,加5分;作为参与人员且排序第2的,加3分。

    2.平台专项:省、州科技创新平台固定科研成员(以正式签订的项目任务书为准)牵头或参与申报的项目,且研究内容与平台建设方向一致,牵头申报的加5分,作为参与人员且排序第2-5位的,加3分;

    3.技术人才专项:服务于我州的国家、省、州科技特派员以及科技副职科技专员与服务地企事业单位联合申报的项目,且作为项目负责人的,加3分,作为参与人员且排序第2-3位的,加2分

    4.对外合作专项:项目申请单位与黔东南州有定点对口帮扶关系的单位及粤港澳大湾区高校、科研院所、龙头企业联合申报的项目,3分

    有以上情形的请在附件材料中予以说明并提供佐证材料,申报未说明或未提供相关印证材料的视为不存在以上优先支持情形。

(二)项目申请经费不得超出指南中的最高资助标准,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应严格按照《黔东南州科技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黔东南财教〔2022〕44号)等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和项目实施实际需求,认真、科学、合理编制项目经费预算,并提供自筹资金承诺书,并在承诺书中明确是否同意在资助标准范围内对资助资金进行调减,不同意调减的,资助资金无法满足时不予立项支持。对资金需求额度大,申报单位又难以自筹资金的,建议不申报本类别项目。

(三)凡涉及人类遗传资源、生物技术和实验动物的科技活动,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从事生命科学、医学、人工智能等科技活动的科研项目,研究内容涉及科技伦理领域的,须有科技伦理(审查)委员会提供的审查批准材料。

(四)如有违反本通知和指南中相关要求的行为,按照规定对申报单位或项目申请人作取消项目承担资格、追回项目经费、记入科研失信行为数据库等处理。

(五)项目网上申报资料不得标注内部资料、秘密等字样,涉密项目请直接联系州科技局,按涉密规定报送。

(六)州科技局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代理项目申报事宜。

(七)本通知未尽事宜参照《关于印发〈黔东南州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东南科通〔2022〕28号 )执行。

七、申报咨询

(一)政策咨询:产业与社会事业发展科,胡庆芳,电话:0855-8221225。

(二)服务平台技术咨询:贵阳瑞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龙珠,电话:0851-84857009。

附件:1.2025年度黔东南州科技支撑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2.项目申请书及附件模板

      3.黔东南州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项目申报操作指引

                                                                   黔东南州科学技术局

                                                                      2025年5月27日

附件1:2025年度黔东南州科技支撑计划项目申报指南.doc

附件2:项目申请书及附件模板.zip

附件3:黔东南州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项目申报操作指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