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础研究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州委、州政府决策部署,大力培养创新人才及团队,全面加强基础研究,提升原始创新能力和提供科学发展战略,现启动2025年黔东南州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调整提示
(一)调整基础研究计划(自然科学)项目类型。将黔东南州基础研究计划(自然科学)项目分为一般项目和青年启航项目。
(二)为深化科技创新领域“放管服”改革,根据《州科技局 州财政局关于印发黔东南州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在凯里学院、黔东南州农业科学院、黔东南州人民医院、黔东南州气象局实行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项目经费实行定额资助,申报时无需编制项目经费预算。
二、申报内容
本年度申报指南包括:2025年黔东南州基础研究计划(自然科学)项目和2025年黔东南州基础研究计划(决策科学)项目,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2。
三、申报方式及时间
(一)申报方式
通过黔东南州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网址:https://xmgl.qdnkjj.com)进行网上申报,无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涉及秘密、军民融合等内容线下申报。
(二)申报时间
1.黔东南州基础研究计划(自然科学)项目。项目申报时间为2025年7月1日9:00至7月31日17:00。其中,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7月14日为各单位准备申报材料时间,7月15日9:00正式开放服务平台填报,申请人网上填报提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30日17:00,归口单位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7月31日17:00,届时服务平台将自动关闭。
2.黔东南州基础研究计划(决策科学)项目。项目申报时间为2025年7月1日9:00至7月15日17:00。其中,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7月6日为各单位准备申报材料时间,7月7日9:00正式开放服务平台填报,申请人网上填报提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14日17:00,归口单位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7月15日17:00,届时服务平台将自动关闭。
3.请项目申请人、申报单位、归口管理部门须严格按规定时限进行申报、提交和推荐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主体获取申报身份
1.未注册账号个人,需登录服务平台或贵州政务服务网(黔东南州),并完整、如实的填写相关信息进行身份注册。
2.在贵州政务服务网(黔东南州)已注册过账号的可直接登录,并核实、完善、更新涉及项目申报条件的信息。
3.每个企事业单位第一个注册人员应为本单位(企业)的科研管理人员,负责完善本单位(企业)信息及管理、审核本单位(企业)人员信息和申报项目。
(二)申报主体在线填报申请书
项目申请人严格按照本通知及指南、服务平台提示要求,本人填写申请书(含签字页)、上传附件材料,确认无误后在线提交至申报单位。项目申请人对项目申报负全责,须逐项检查类别、名称是否一致,避免出现材料缺失、页面不清晰、文件无法打开等问题,确保申报内容及附件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其中申请书中项目参与人员签字页须下载打印并经所有参与人员本人签字后扫描上传至服务平台,签字页原件由项目申请人留存备查。涉密内容不得在网上申报。
(三)申报单位线上审核
申报单位履行管理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本通知及指南要求,组织开展本单位的项目申请工作,对项目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负责,按要求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履行审查职责,及时在线完成项目申报审核和提交。对符合申报条件及要求的申报项目,申报单位须下载申请书单位盖章页,盖章后扫描上传至管理系统,并在线提交至归口管理部门。在立项前如有项目申请人调离等重大变动情况,应及时向归口管理部门和州科技局报告。
(四)归口管理部门线上推荐
归口管理部门应认真履行审核和推荐责任,确保推荐的申报项目真实完整、符合要求。州属或省属科研院所、高校、医院等企事业单位具有独立人事和财务权限的,可直接向州科技局申报,无独立人事和财务管理权限的,需经负责其人事和财务管理权限的州直业务主管部门作为归口管理部门推荐至州科技局;其他企事业单位须按属地原则由所在县(市)科技管理部门作为归口管理部门推荐至州科技局。归口管理部门应认真核查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及时完成审核和推荐,不需要对推荐的申报资料盖章,对符合申报条件及要求的申报项目不得拒绝推荐,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及要求的申报项目应说明理由。由于财政资金预算额度及立项数量有限,推荐单位应按黔东南州基础研究计划(自然科学)项目申报数量限额(详见附件1)进行择优推荐,超额申报部分项目将不予受理。
(五)项目撤回与修改
申报截止日前,项目申请人可在线主动撤回项目申请书进行内容修改或补充完善附件材料。修改完善后,须按照上述申报程序和要求进行在线审核及推荐。
(六)形式审查
1.申报结束后,州科技局对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对通过形式审查的,予以受理;对未通过形式审查的,不予受理,并通过服务平台向项目申请人一次性告知审查结果及具体理由。
2.对形式审查结果有异议的,根据复审有关通知,项目申请人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服务平台向州科技局提出复审申请并允许补正一次,补正后的材料仍不符合本通知及指南要求的,将不予受理。逾期提出或未提出复审申请的,视为放弃补正权利,不予受理。
3.形式审查及复审均未通过的项目,视为申请人未成功申报项目,不作为限项申报的情况。
4.项目内容审查贯穿项目申报、评审、立项全过程,如发现不符合本通知及指南申报条件和要求的,或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不受理和取消评审、立项等处理。
5.申报项目一经受理,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单位、项目申请人(即项目负责人)、主要参与人员(排名前3成员),不得降低或减少考核指标。
五、其他事项
(一)项目申请经费不得超出指南中的最高资助标准。
(二)凡涉及人类遗传资源、生物技术和实验动物的科技活动,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从事生命科学、医学、人工智能等科技活动的科研项目,研究内容涉及科技伦理领域的,须有科技伦理(审查)委员会提供的审查批准材料。
(三)如有违反本通知和指南中相关要求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对申报单位和项目申请人作取消项目承担资格,追回项目经费,计入科研失信记录等处理。
(四)州科技局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代理项目申报事宜。
六、申报咨询
(一)综合咨询
1.黔东南州基础研究计划(自然科学)项目
创新建设科:苏 密,电话:0855-8223184
2.黔东南州基础研究计划(决策科学)项目
创新建设科:潘佳佳,电话:0855-8223184
(二)服务平台技术咨询
贵阳瑞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龙珠,电话:13087803418
附件:1.2025年黔东南州基础研究计划(自然科学)项目申报指南
2.2025年黔东南州基础研究计划(决策科学)项目申报指南
3.黔东南州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项目申报操作指引
黔东南州科学技术局
2025年6月30日
附件1:2025年黔东南州基础研究计划(自然科学)项目申报指南 .docx
附件2: 2025年黔东南州基础研究计划(决策科学)项目申报指南 .docx
附件3:黔东南州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项目申报操作指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