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科研领域“放管服”改革,探索建立更加符合科研规律的项目经费管理及使用机制,让科研人员最大限度释放创新活力,州科技局、州财政局联合印发了《黔东南州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本着“充分放权、放管结合、制度保障”的原则,通过“赋权减负”,放开科研机构及人员“手脚”,打消科研机构及人员“顾虑”,构建科研经费投入、使用、监管、绩效新生态。
一是充分彰显“底线之上无限制”。充分赋予项目负责人科研经费支配权,制定“包干制”科研项目经费负面清单和限定经费支出范围,具体包含9条负面条款和5个使用范围。项目负责人在此基础上结合其所在单位内部制度等实际情况,合理规划就使用科研项目经费,让经费为人的创造性活动服务。
二是充分彰显“信任之下无约束”。简化预算编制,实行科研项目经费定额资助,项目负责人只需编制项目申请经费额度。简化经费使用审批流程,强调经费“科研”特性,实行项目负责人签字报销制,项目负责人对支出的合规性、合理性、真实性负责,其所在单位对支出票据的真实性进行把关。
三是充分彰显“成果导向提绩效”。建立结果导向评价机制,以项目任务书约定的目标任务和考核指标为依据开展验收。建立联动工作机制,州科技局、州财政局结合项目实施具体情况,适时开展绩效评价。项目验收和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后续科研经费支持的重要依据。
接下来,我州将在基础研究计划项目中推行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试点,营造利于科研的创新生态,助推全州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