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州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黔东南州气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黔东南府发〔2023〕8号)《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东南州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运营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黔东南府办函〔2024〕22号)等文件要求,州科技局与州气象局、州人民医院分别联合设立2025年州级科技计划项目“气象专项”和“临床专项”,纳入州级科技计划项目(自筹资金)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基本条件
(一)申报单位基本要求
1.“气象专项”项目申报单位为黔东南州内气象部门,“临床专项”项目申报单位为黔东南州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州人民医院)。
2.州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企业可作为合作单位参与项目申报,行政机关不得作为项目合作单位。
(二)项目负责人基本要求
1.项目负责人须是牵头申报单位全职在职人员,项目负责人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9年12月31日<含>以后出生)。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年龄在40周岁(1983年12月31日<含>以后出生)以下的青年科研人员。
2.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研究生以上学历,是该项目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的科研人员,具备领导和组织开展创新研究的能力,保证有足够的时间投入申报项目的研究工作,无不良科研诚信记录。各级国家机关公务员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
二、申报程序及时间节点
(一)10月20日前,州气象局、州人民医院在单位或系统内部组织项目申报。
(二)10月30日前,州气象局、州人民医院按项目立项数量1:2的比例推荐项目至州科技局(申报材料“一式五份”纸质版及扫描版)。
三、其他事项
(一)限报和不予重复立项情形
1.个人限报情形
(1)为保障科研人员有足够时间投入研究,负责人申报本年度州级科技计划项目不得超过1项,参与项目申报不得超过2项,限项不含黔东南州科技计划(自筹资金)项目。
(2)申报开始日(本通知发布之日)前,项目负责人主持承担在研州级及以上科技专项资金支持的在研项目有2项及以上的,不得牵头申报。
(3)申报开始日(本通知发布之日)前,项目负责人主持有到期3个月以上未申请验收的各级各类科技项目(含自筹资金类和专项资金类),或因非不可抗力因素导致项目验收不通过或撤销项目(已整改并通过验收的不受影响),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
2.其他限报情形
(1)不得将已成熟的技术或明显落后于现有技术的研究内容进行申报。不得把在研或已结题各级各类财政科技项目的相同或相近研究内容,在不同年度、不同部门以同一项目负责人或者不同项目负责人的名义重复申报;同一个项目只能通过一个单位申报或推荐,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一经发现有此类情况,重复项目一律不予受理,并按照有关规定将负责人纳入科研诚信记录。
(2)所申请项目的研究内容是基于其他财政科技项目渠道资助的项目(以下简称“原项目”)提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在申请书中说明受资助情况以及与所申请项目的区别与联系,并提供原项目研究主要内容等材料。州科技局根据所提供的材料进行判定,视项目内容决定是否予以立项支持。
财政科技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中央财政科技项目(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等),贵州省财政科技项目(包括基础研究计划〔含自然科学类,原科学技术基金,原联合基金〕、科技支撑计划、科技成果应用及产业化计划、科技重大专项计划,省级科研机构创新能力建设专项等);其他省(市、自治区)、市(州)级科技项目等。
(二)项目申请经费不得超出指南中的最高资助标准,项目负责人应按照科研项目资金管理有关规定,科学合理编制项目经费预算。
(三)凡涉及人类遗传资源、生物技术和实验动物的科技活动,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从事生命科学、医学、人工智能等科技活动的科研项目,研究内容涉及科技伦理领域的,须有科技伦理(审查)委员会提供的审查批准材料。
(四)如有违反本通知和指南中相关要求的行为,按照规定对申报单位或项目申请人作取消项目承担资格、追回项目经费、记入科研失信行为数据库等处理。
(五)项目申报资料不得标注内部资料、秘密等字样,涉密项目请直接联系州科技局,按涉密规定报送。
(六)本通知未尽事宜参照《关于印发〈黔东南州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东南科通〔2022〕28号 )执行。
四、咨询方式
(一)项目政策咨询:州科技局产业与社会事业发展科,胡庆芳,电话:8221225。
(二)气象专项咨询:州气象局业务科技科,全小川,8502027。
(三)临床专项咨询:州人民医院科教科,付羽,8218710。
附件:1.2025年州级科技计划项目“气象专项”申报指南
2.2025年州级科技计划项目“临床专项”申报指南
3.黔东南州科技计划项目“气象专项”申请书(模板)4.黔东南州科技计划项目“临床专 项”申请书(模板)
黔东南州科学技术局
2024年9月20日
附件1:2025年黔东南州科技计划项目“气象专项”申报指南.wps
附件2:2025年黔东南州科技计划项目“临床专项”申报指南.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