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科学技术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2023年12月29日修订)
为更好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指南。
一、公开信息分类
(一)信息分类
公开方式是指政府公开信息的种类,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三类。公开信息目录仅限于主动公开。
1.主动公开信息。黔东南州科学技术局在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
2.依申请公开信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根据需要向黔东南州科学技术局申请获取的相关信息。
3.不予公开信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信息不予公开。
(二)发布机构
黔东南州科学技术局。
二、公开方式
黔东南州科学技术局信息以主动公开为主,依申请公开为辅。
(一)主动公开
1.公开范围。黔东南州科学技术局主动向社会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黔东南州科学技术局信息公开目录》。
2.公开形式。黔东南州科学技术局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通过黔东南州科学技术局门户网站(http://kjj.qdn.gov.cn/)和“黔东南科技”微信公众号公开,另以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其他辅助方式公开。
3.公开时限。属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黔东南州科学技术局将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1.受理机构。黔东南州科学技术局办公室负责受理公众向黔东南州科学技术局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的条件。除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黔东南州科学技术局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3.提出申请。申请人书面向黔东南州科学技术局提出申请的,应当填写《黔东南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在黔东南州科学技术局办公室处领取,也可以在黔东南州人民政府或黔东南州科学技术局网站下载电子版。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黔东南州科学技术局门户网站上通过“政务公开—依申请公开”栏目跳转至黔东南州人民政府网站上直接填写《申请表》,申请人在“在线申请”填写后提交即可;或下载《申请表》填写后,发送电子版至指定邮箱。
(2)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当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当场提出申请。
当申请人以“互联网提出”和“信函、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时,受理机构认为需要当面核实有关证明的,可以要求申请人到指定的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点接受核实。当申请人以“当场”申请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机构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受理机构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申请事项。
4.申请办理及期限。黔东南州科学技术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行政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的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行政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主管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本机关将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受理机构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受理机构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需要提交的材料目录
公民申请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黔东南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户籍证明;
(3)委托他人代办时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授权书。
法人或其它组织申请需提供以下材料:
(1)《黔东南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2)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5)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6.收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四、工作机构
黔东南州科学技术局办公室负责受理公众向黔东南州科学技术局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地址:贵州省凯里市北京东路11号州政府综合业务楼三楼314室
邮编:556000
电子邮箱:zkjjysqgk@163.com(此邮箱仅限于接受依申请公开相关信息)
电话:0855-8223252
传真:0855-8276352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2:00, 14:00-17:3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